泉州上饶商会

泉州上饶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

时间:2019/5/15 21:19:29来源:本站作者:本站
 
一、     会费管理
(一)     会费标准(所有收到资金需提供正规发票)
4年一届会费)
1、会长:12
2、副会长:2
3、理事:4
4、会员:2
(二)     资金使用范围
1、为实现商会主要任务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举办的各项活动支出;
2、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开支费用;
3、商会常设机构的人员经费支出、公用经费支出等日常工作开支;
4、其他正当开支。
(三)资金管理
1、商会资金由会长常务办公会、会长、执行会长、监事会主席、秘书长审批,由秘书处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使用。
2、设立兼职会计与出纳,并由专人定岗。
3、银行账户的设立,经福建省泉州市民政局批准,在商会法定地址附近银行开设基本账户。
4、设立银行开户短信通业务,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存取商会分管财务领导必须同步知晓。
5、公章由秘书长保管;财务专用章由秘书处专人保管;会长私章由会长指定专人保管。
6、采购、活动、招待费等大额经费使用原则上采取预算管理,审批在前,执行在后。实行“双三机制”,即采购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,须请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报价(比较价格和质量),由三人以上进行监督操作。
7、备用金(现金10000元)由出纳保管。
8、费用结算原则上对公转账;现金结算500元以上原则上使用银行卡刷卡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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